未检|孩子,为何在最美好的季节迷失了自我?




青春是一个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季节
可有的孩子
却在这美好的季节里迷失了自我
案例一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组织陈某、白某等未成年人在赤峰市林西县一中、二中收取“保护费”,并殴打拒绝交“保护费”的宗某,被林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
刘某,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你知道吗?
检察官阿姨,我知道错了,我真不知道这么做会构成犯罪……
刘某
案例二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仅因与被害人谈恋爱分手而后互相蔑视、挑衅,便产生杀人之念。上课期间,王某某与同班同学陈某在教室内用事先准备好的单刃折叠刀刺于被害人颈部、左肩下侧、肋部,欲杀害被害人,被林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
王某某,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你知道吗?
检察官阿姨,我就是想教训教训她……
王某某
案例三
赤峰市林西县某中学田某等学生晚上在网吧玩游戏,夜间2点左右,开始寻找盗窃目标,仅10余日就参与盗窃10余起,盗窃数额达万元以上,被林西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
田某,你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你知道吗?
检察官阿姨,我真是一时糊涂啊……
田某
快看!近日,赤峰市林西县检察院进入林西县第一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啦,指派了身兼林西县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的徐会春副检察长担任讲师,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主题为“知法守法,健康成长”的法治教育课。林西县第一中学全体师生共计4000余人接受了法制教育。
此次“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突破了以往普法教育单一宣讲、枯燥乏味的套路,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警醒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达到了使学生“愿意听、听得懂、记得住”的普法预期目标,不仅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也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为使“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长期持久地渗透到广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去,林西县检察院联手该县教育局、团委与各中、小学校建立了长期联系平台和长效沟通机制,携手推进校园平安建设,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官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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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通报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情况,部署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根据行动部署,检察机关应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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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情形,未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工作人员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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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嫌遗弃犯罪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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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关个人、组织和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失职监护人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的申请而未提出的,依法建议、督促、支持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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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公安、审判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法律监督。
教育部11日公布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意见指出,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必须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意见强调,要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意见指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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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赤峰检察 未成年人检察 新华社
【编辑 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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