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规则模棱两可 裁判判罚含糊不清
首先我们看一下NHL联盟官方规则手册中的第56.1条,关于干扰以及控球状态的描述: 控球状态:除守门员外最后一名触球的球员,被考虑为控球球员。被认为处于控球状态的这名球员可以被合法的撞击,在球员失去球权的瞬间撞击也被考虑是合法的。
基本上这条规则表达的是只有持球的球员,和刚刚脱离持球状态的球员可以被撞击,但是刚刚脱离持球状态这一描述,联盟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概念,也就是说,一次冲撞是否合法,完全取决于裁判个人和场上情况,有的时候,冲撞一名已经将球传出两秒以上的球员不会有任何的惩罚,也有时,冲撞一名刚传出球不到一秒的球员也会惹上麻烦。国际冰球联合会虽然也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是他们在今年的规则手册中更新了过晚撞击的定义: 一次过晚撞击在对一名并不持球或不属于持球状态下的球员,进行鲁莽危害行为的情况下成立。只要侵略者紧邻持球球员,任何非守门员球员正处在遗弃或丢失球权或对球的掌控情况下都会被视为撞击的目标。若侵略者必须向滑行球员移动并作出强有力的身体接触,那么根据对方身处的位置以及冲撞的力度,侵略者将会面临将一次冲撞转化为过晚撞击的风险。
虽然有了一些更加详细的描述,但是人们依然无法确定过晚撞击到底是有多晚。更糟糕的是,不仅在场上裁判们给出的标准大相径庭,赛后球员们从联盟官方那里受到的处分也是争议不断。有些看起来极其恶劣的行为,受到的禁赛长度却和一次普通的过晚撞击相同,甚至有些时候,很多球员做出的危险动作可以直接逃脱处罚。在详细了解负责决定球员处罚的NHL球员安全部门(Department of Player Safety)前,我们先来看几个标志性的判罚: